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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是保险监管的核心,为增强偿付能力监管标准制定的科学性、公 开性和民主性,中国保监会在全行业遴选、经主席批准,成立了由保险业的监管领导、公司 首席财务官、总精算师、专家学者等15名产、学、研和政的优秀代表组建了第一届中国保险 业偿付能力监管标准委员会,委员会负责对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研究制定过程中的重大技术问 题提供咨询和论证。我校卓志教授被遴选为学研仅有的两位委员中的一员(其中另一位学研 委员来自北京大学)。 8月14日上午,中国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标准委员会成立仪式在京隆重举行。中国保监 会主席吴定富出席成立仪式发表重要讲话,并向第一届委员会委员颁发了聘书。吴定富主席 强调,委员会的成立顺应了保险业发展和监管的时代需求,对于提高我国偿付能力监管水 平,推动保险公司加强内部风险管理,促进保险业做大做强,发挥保险业在我国社会主义和 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,都具有十分重要和深远的意义。 吴主席还对委员会提出了三点希望:一是要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牢牢把握科 学发展这条主线,解放思想、开拓视野,站在我国保险业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高 度去研究、思考我国偿付能力监管标准建设问题。二是要勤勉尽责、实事求是,对偿付能力 监管标准的建设提出高质量的专业意见。三是要坚持学习、与时俱进,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 水平和政策咨询能力。(校长办公室供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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